韶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認定工作的通知
韶關高新區管委會、華南先進裝備產業園管委會,市有關單位,各縣(市、區)工信局:
根據《韶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管理辦法》(韶工信函〔2022〕188號)、《韶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認定管理辦法》(韶工信函〔2022〕187號),我局擬開展2023年韶關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以下簡稱“示范平臺”)和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基地”)
認定工作,請結合各地實際,積極組織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
(一)示范平臺。符合韶工信函〔2022〕188號文第三、六、七、八條規定,為中小企業提供信息、技術、創業、培訓、融資、綜合等公共服務。
(二)示范基地。符合韶工信函〔2022〕187號文第三、六、七、八、九條要求,聚集各類創業創新服務資源,為小微企業提供有效服務支撐的載體和場所,包括各類創業基地、創業園、孵化器、開發區(合作區)和科技園等。申報單位為基地運營單位。
二、推薦數量
韶關高新區管委會、華南先進裝備產業園管委會,市有關單位,各縣(市、區)工信局可推薦2個示范平臺、1個示范基地。
三、推薦程序及材料
(一)推薦程序。示范平臺和示范基地均采取自愿申報、逐級推薦的方式。
(二)推薦材料。各申報單位要認真組織平臺、基地申報材料,其中場地面積、從業人數、服務企業數量、服務活動場次、服務資源數量等指標值和相關佐證材料將作為評審的重要依據。
四、有關要求
(一)韶關高新區管委會、華南先進裝備產業園管委會,市有關單位,各縣(市、區)工信局務必高度重視、擇優推
薦一批服務能力強、業績好、能代表我市形象的平臺基地。對于存在下列情況的單位不作為推薦對象:巡視、審計、督查發現問題且未整改到位的;近3年內在質量、安全、環保等方面發生重大事故的;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
(二)韶關高新區管委會、華南先進裝備產業園管委會,市有關單位,各縣(市、區)工信局嚴格審核申報材料,并將匯總表和平臺基地申報材料紙質版(采用膠裝或線裝,用 A4紙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兩份)和電子版,于2023年8月2日(星期三)前報送市工信局中小企業局。
(三)其他。從2023年起,優先推薦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申報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
韶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4日
(聯系科室:中小企業局,電話8876667,電子郵箱:sg887666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