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產品
一、服務對象:
1、注冊地在廣東;
2、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均可。
二、可轉債產品結構:
三、發債條件:
(一)發行人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治理結構;
(二)發行人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三)發行人沒有處于持續狀態的重大違法行為;
(四)發行人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沒有處于持續狀態的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情形;
(五)募集資金用途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六)募集說明書對還本付息和轉股安排有明確約定,并符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中心規定;
(七)發行人股票(股權)應在廣東股交或廣東股交認可的登記結算機構集中托管;
(八)廣東股交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產品優勢:
◆期限靈活;
◆利息償還方式靈活;
◆借新還舊;
◆轉股獲得更大效益。
五、政策支持(此處以佛山為例):
各區和鎮街補貼金額在10-50萬元之間,具體以當地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