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高新區甘棠化工園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
一、規劃名稱及概況
規劃名稱:韶關高新區甘棠化工園規劃環境影響評價
委托單位:韶關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規劃概況:
2009年12月原韶關市環境保護局以《關于韶關市武江區甘棠涂料基地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意見的函》(韶環審[2009]412號)同意甘棠涂料基地的設立,基地規劃總面積588.2公頃,重點發展環保涂料產業,輔助發展電子信息食品飲料產業。2014年6月原廣東省環境保護廳以《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東莞(韶關)產業轉移工業園擴園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粵環審[2014]146號)同意東莞(韶關)產業轉移工業園擴園,東莞(韶關)產業轉移工業園總面積2373.6公頃,形成“一園六區”格局,其中甘棠片區主導產業為機械制造,不設居住用地。2019年由于機構改革,甘棠涂料基地納入韶關高新區管理范圍,其名稱后續統稱為甘棠工業園。經評估,2019年確定甘棠工業園為廣東省具備承接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化工產業基地之一。2021年韶關市新區管理委員會按照相關整改意見,結合2019年安全風險評估提出的問題清單和整改意見,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對照問題清單和整改意見,對甘棠工業園(前身名稱為甘棠涂料基地)范圍內西面已經開發的地塊(重點發展涂料、樹脂類企業)126.48公頃和紅線范圍外27.36公頃共計153.84公頃進行了重新規劃,委托編制了《韶關甘棠工業園總體規劃》和《韶關甘棠工業園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該規劃占地面積為153.84公頃,以化工新材料和化學原料藥為主。2019年由于機構改革,該規劃范圍納入韶關高新區管理范圍,該片區對外統稱“韶關高新區甘棠化工園”。
基于以上背景,為響應國家及省政府大力推進工業園區發展的政策號召,并落實韶關市政府的決策,解決工業園區發展存在的問題,打造具有良好產業生態的現代產業園,同時為有效承接“雙區”的產業轉移,盤活低效閑置用地,進一步提升園區經濟發展與產業平臺承載力,以進一步明確化工園區主導產業、發展方向和空間布局,統籌園區之間的發展,決定申報此次韶關高新區甘棠化工園規劃。本次甘棠化工園規劃區位于莞韶產業園甘棠片區西側,韶關市中心城區西南部,與芙蓉新城、沐溪— 陽山片區和龍歸組團相鄰,規劃總用地面積153.84公頃。在保證當地環境質量的同時,引領和吸引更多的企業入駐,推動經濟的快速發展。
二、環境影響及保護措施
1、廢水:
建設期:建設期的廢水主要來源包括暴雨的地表徑流、施工廢水和生活污水三大類。地表徑流采取沉淀措施,施工廢水采取隔油、沉淀措施,生活污水采取化糞池等措施減少廢水中污染物排放量。
運營期:園區目前已建成配套的污水處理廠(韶關市烏泥角污水處理廠),設計處理規模為30000m3/d(一期建設規模為15000m3/d、二期建設規模為15000m3/d),已建設的污水處理規模為5000噸/天。韶關市烏泥角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和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中較嚴者后排入南水河,其中石油類標準執行《東莞(韶關)產業轉移工業園擴園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其審查意見(粵環審[2014]146號)中的要求。
2、廢氣:
施工期:主要是揚塵、汽車尾氣和施工機械燃油廢氣。通過控制車速、及時清掃和定時灑水等措施可減少道路揚塵。
運營期:涂料、油墨及膠粘劑工業企業工藝廢氣執行《涂料、油墨及膠粘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7824—2019);制藥工業項目工藝廢氣排放標準執行《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7823-2019);合成樹脂行業工藝廢氣排放標準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單;日用化工及其他行業有機廢氣TVOC、NMHC和苯系物排放參考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T 2367-2022);其他行業相應執行各自行業標準:《石油化工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1-2015)、《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及其各自修改單等;廢水、廢氣焚燒設施除滿足各行業排放標準外還需對排放煙氣中的SO2、NOx和二噁英類進行監測,并達到各自行業標準中焚燒設施SO2、NOx和二噁英類排放限值要求;鍋爐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 44/765-2019);含鹵素危險廢物焚燒執行《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23)》;園區污水處理廠廠界廢氣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無組織廢氣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標準限值。
3、噪聲:
施工期:主要為打樁等施工作業和各種施工機械產生的噪聲。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選用低噪聲設備和工藝、降低車速,減少鳴笛、設置隔聲屏障等措施減小噪聲影響。
運營期:產業園區內噪聲主要來自各企業生產設備噪聲和交通噪聲。類比調查表明,一般產業園區內噪聲環境能達到城市區域噪聲環境標準3類及4a類標準(園區主干道等交通主干道兩側35m范圍內)的要求。
4、固體廢棄物:
施工期:固體廢棄物主要有開挖土方和建筑施工中的廢棄物和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等。定期分類清理,其對環境影響有限。
運營期:主要固體廢物為一般工業固廢、生活垃圾和危險固體廢物。固廢棄暫存場所要求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一般工業固廢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等要求。大部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可綜合利用;危險廢物將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鼓勵入園企業自行建設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處理處置設施或園區配套建設危廢集中貯存、預處理和處置設施,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至垃圾填埋場衛生填埋,園區固體廢物處理處置率要求達到100%。
5、土壤:
正常情況下,入駐企業采取了完備的地下水、土壤防滲措施,可有效阻隔污染物下滲,切斷土壤、地下水環境污染途徑,不會對土壤和地下水環境造成影響。事故情況下,企業內液態物料埋地貯罐、廢水池類泄漏等可能造成的污染物定水頭持續入滲事故,會對包氣帶土壤及地下水造成顯著影響。在降雨蒸發情形下,石油類污染物雖然經過了10年時間的遷移,仍很難穿透包氣帶,10年后大部分的污染物累積在地表較淺位置。產業園區各企業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滲措施,并定期對土壤和地下水進行監測,及時發現可能造成的土壤污染。
6、生態環境影響
施工期:針對開發過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問題,開發期擬采取平整、壓實、設置沉沙池和攔土墻等工程措施,并盡可能地在裸露地表鋪設人工覆蓋物,水土流失強度和年均水土流失總量均有大幅度的下降,施工期生態影響不大。
運營期:加強園區工業生產區邊界防護綠帶的建設,可以明顯減少工業廢氣對區域植被生長帶來的不利影響。嚴格執行合理科學的排水方案,廢水排放對水生生態的影響較小。園區建設過程中積極落實用地“占補平衡”工作,進一步優化調整用地布局、基礎設施建設。在以上措施落實前提下,本次規劃的實施基本不會給所在區域生態環境帶來明顯不良影響。
7、環境風險影響
園區內存在危險品發生泄漏、火災、爆炸、污水廠事故排放等環境風險污染事故的可能性,園區內必須根據消防和勞動安全主管部門的要求做好風險防范和事故應急工作同時落實入區涉及危險品的企業應嚴格進行安全評估,廠區內設置有效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天然氣的運輸和使用需要對其在運輸過程、貯存過程、生產過程、管道輸送過程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進行嚴格的安全管理。通過對污水廠和排污企業進行廢水排放的風險管理杜絕事故排放情況,最大限度地降低環境風險。在加強管理、保障各種預警及應急措施正常運轉的前提下,園區的環境風險可以降低到較低水平。
三、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韶關高新區甘棠化工園規劃符合產業園區規劃對產業的定位及要求、符合國家、地方的有關產業政策、工業園區土地利用規劃合理、總體結構和布局較為合理。韶關高新區甘棠化工園環境質量現狀較好,環境容量充足;工業園區產業定位基本合理,選址、布局和各產業用地劃分基本可行;主要環保基礎設施正在完善當中,污染防治和風險管控措施可行,在認真落實本報告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要求后,從環境角度考慮,韶關高新區甘棠化工園規劃是可行的。
四、意見反饋聯系方式
公眾可向規劃單位——韶關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或者環評單位——廣東江揚環保咨詢服務有限公司聯系,請多提寶貴意見,聯系方式如下:
建設單位:韶關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環評單位:廣東江揚環保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韶關市武江區西聯鎮百旺路14號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中207號首層至第十層(部位:603)
聯系人:陳子韜 電話:0751-8825407 聯系人:梁工 電話:13600289382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該項目的公告內容將會在園區附近居民點、學校、政府等公告欄以及韶關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網站(https://www.sg.gov.cn/bmpdlm/gxqglwyh/xwzx/index.html)等進行公告,規劃文本及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電子版與紙質版可聯系我司或環評單位獲得。征求主要事項包括:1、是否支持規劃調整實施;2、規劃調整實施是否能促進當地經濟發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3、規劃實施可能對您造成何種影響;4、對環境影響報告書有何評價?是否同意報告書中的觀點;5、其他優化調整意見和建議。公眾反饋意見須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家庭地址或工作單位,以示負責,不便之處敬請諒解。
六、征求意見具體形式
公眾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等方式表達您的意見。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可在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
環評單位和建設單位將對公眾反映情況認真核實,調查屬實的意見和建議,環評單位和建設單位將予以回應和解釋。
韶關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韶關高新區甘棠化工園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