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開展2025年度科技型企業孵化器推薦工作的通知
來源:點擊:時間:2025-09-15 08:56:27
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創新)局(委)、國家級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5年科技型企業孵化器申報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科函〔2025〕349號,以下簡稱《申報通知》)及《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工信部科〔2025〕131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要求,我廳將組織開展2025年度科技型企業孵化器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參加本年度申報的科技型企業孵化器運營機構,須為獨立法人。
(一)各申報機構嚴格對照《管理辦法》認定條件進行申報:
申報標準級企業孵化器的,重點核查以下條件:
1.上年度通過單獨或出資合作設立的孵化資金、股權投資基金等完成股權投資且確權實繳的在孵企業占比不低于10%,或上年度獲得投融資的在孵企業占比不低于20%。
2.上年度不少于30%的在孵企業營業收入或研發經費投入同比增長超過20%。
3.單獨核算孵化服務收入,上年度除房租及物業之外的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4.《管理辦法》明確的其他定量條件。
申報卓越級企業孵化器的,須突出核查《管理辦法》第七條明確的特征和功能要求。
(二)各申報機構可同時申報標準級、卓越級。
(三)原國家級孵化器需登錄孵化器管理與信息服務系統,對有關數據進行更新和補充。
(四)鼓勵符合《管理辦法》條件的國家實驗室、廣東省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大學科技園等機構積極申報。
二、申報程序
(一)機構申報
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按照《申報通知》(附件1)的條件和要求準備相關材料,通過“統一身份認證與單點登錄平臺”(網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進入孵化器管理與信息服務系統,按要求在線填報提交申報書。
(二)地市主管部門審核推薦
地級以上市科技管理部門或國家級高新區管委會(以下簡稱地市主管部門)做好組織推薦工作,積極發動本地區符合條件的創新機構申報,負責對本地區創新機構所提交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進行審核,組織開展實地核查,向省科技廳出具推薦函;國家級高新區管委會出具的推薦函同步抄送至所在地市科技管理部門。
(三)材料報送
1.各申報單位完成線上填報并提交后,下載打印《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業孵化器申報書(標準級)》《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業孵化器申報書(卓越級)》及相關佐證材料,簽字蓋章后將紙質版(一式1份,膠裝報送,需逐頁編制總頁碼,并在申報材料內提供材料總目錄和相應的頁碼范圍)報送至所屬地市主管部門。
2.各地市主管部門填寫推薦表(附件2),并將推薦函、推薦表、本地區紙質申報材料報送省科技廳,推薦函和推薦表電子版(可編輯版)同步發送至聯系郵箱。
三、時間及其他事項
(一)各地市主管部門請于2025年9月19日17點前將材料報送至省科技廳。
(二)省科技廳將適時組織線上培訓,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四、聯系方式
(一)聯系方式
1.廣東省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020-83163263
2.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處:020-83163635、83163911
3.業務受理與技術支持:010-69943997、69943998
4.郵箱:skjt_jiangyx@gd.gov.cn
(二)紙質申報材料報送地址
廣州市連新路171號省科技信息大樓1樓綜合業務辦理大廳(郵編:510033),信封備注“科技型企業孵化器申報”。
附件:1.《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5年科技型企業孵化器申報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科函〔2025〕349號)
2.2025年度XX市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業孵化器推薦表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2025年9月11日